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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绿而行,不负山海-聚焦青岛市环境资源审判新路径

一.青山村环保普法新举措,巡回审判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实践伊始,团队首先走访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室和宣教基地的建设地——崂山区青山村,真实感受到环境资源保护知识以及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度。

在此,本组成员深入了解到在此地建设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青山村为崂山脚下三面环海、背靠青山的美丽渔村,同周边渔村一样,这里的居民世代以耕海牧渔种茶为生。近年来,随着村落旅游开发,游客络绎不绝,生态保护问题日益严峻。通过宣传基地,展示典型案例、珍贵野生动植物图片、法律法规等,向村民和游客普及环保法律知识,加强警示教育,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宣教基地不只局限于案例展示、问答解题等传统方式,还有更多通俗易懂,潜移默化改变人们对于环境资源保护思想的方式,例如法治游戏等。在村民和游客经常活动的广场,通过各种引导方式形成树立正确的司法导向,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公益事业。
此外,本组成员与当地村民进行交流,其热情向团队介绍青山村环境资源保护的发展历程。从前些年因为旅游业的开发而村庄针对环境问题没有及时的反应,青山村的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在相关机关了解到情况之后,在青山村进行试点并于2024年7月建立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室和宣教基地,自此环境资源就受到了极大的保护。不仅经常有单位来进行检查和监督,对生态普法工作也是日益重视,村民们在普法展台前争相提问,领取宣传手册。通过巡回审判工作室,就地开展普法宣传,针对村民法律需求和关心的法律问题提供宣讲、咨询服务。通过各种普法及审判工作的逐步落实,有效推动了青山村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进行。
青岛中院的这一举措不仅是对“三强三优”活动的积极响应,也是推动法治教育和环保意识深入基层的有效方式,有助于构建法治和环保的社会氛围。
二.射箭口村生态修复显成效,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引领耕地恢复
紧接着,团队又将视角聚焦于另一个生态典例村—即墨区射箭口村。过去,因卢某某等人非法采沙造成村庄40余亩耕地受损,长久开采后留下了一个巨大的土坑,犹如大地的“伤疤”。为加快推进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强化修复治理举措,专门制定了“射箭口村非法破坏土地生态修复推进工作方案”,先后组织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议10余次,经过前期谋划,明确了修复治理目标,结合专家意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治理举措,采用渣土回填、场地平整、种植土回填,修建挡土墙、排水沟、灌溉工程以及覆土绿化等措施,开展综合恢复治理工作。经过一番努力,原来千疮百孔的矿山实现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最大程度恢复耕地。两位成员来到射箭口村,亲眼见到了土地经过修复后的新貌,并实地走访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此处建立的全市首个耕地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基地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当地村民的耕地保护意识显著提高,心中牢记生态保护理念。

 

三.创新刑民并行审判模式,多部门联动护航生态环境修复
针对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实际修复效果不佳问题,特别是在有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环境侵权人在承担刑事责任后,对再修复环境或者承担环境修复费用积极性不高、导致生态环境得不到及时有效修复问题,2022年8月23日,青岛中院与市检察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八单位联合制定《关于建立生态环境损害刑事、民事公益诉讼衔接及生态环境修复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拟通过“先民后刑”、“刑民并行”等审判机制改革及行政监管、司法审判机关的多部门联动协作,推进生态环境修复。
因即墨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人卢某某、徐某某非法采矿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青岛中院根据上述《意见》,将该案作为环境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提级审理,以此指导基层法院统一此类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标准。为更好的了解该案审判机制的创新性和典型性,团队成员于2025年2月18日前往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实地调研,与环境资源庭姜法官进行访谈。
访谈过程中,姜法官向团队详细介绍了全国首创生态损害“先民后刑”“刑民并行”的诉讼衔接模式及生态环境修复保证金、判后修复判项移送协助执行和监管验收的工作机制。在传统“先刑后民”模式下,被告人往往因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而对再承担民事修复责任非常抵触。而在大部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予以被告人刑事处罚具有必要性,但赔偿生态损失、恢复生态环境更是当务之急。因此,这一模式将修复获赔偿生态损失这一民事诉讼请求作为第一要务,如果被告人愿意修复或赔偿生态损失,则刑事部分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通过积极履行民事赔偿义务来降低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这既有利于当地生态环境的修复与保护,也是被告人对其违法行为的补救,有“各方利益兼得”之效果。自这一样版案例成为环境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后,各基层法院将该案的治理思路以及这一创新性的治理模式进一步推广实践,以司法审判护航绿水青山。

案子判完了,除了惩治违法行为,如何跟进落实受损的生态环境修复也同样重要。姜法官向团队分享,青岛中院联动青岛市检察院、即墨区自然资源局等多个部门,多次到现场实地考察,制定了场地平整、沟槽开挖、防护栏工程等多个因地制宜的修复方案与修复意见。为持续跟进修复工作的完成情况,青岛中院出台《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等多部文件,从资金使用评价、项目建设管理评价、工程竣工评价等不同维度监督和保障生态修复工作顺利圆满完成,极大改善了射箭口村的生态环境,使该村耕地面积和耕地质量得到明显提升。该地生态环境修复后,青岛中院在此村揭牌设立“耕地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三强三优”专项活动走深走实。
四.调研心得
向绿而行,不负山海。以司法审判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团队义不容辞。通过本次对青岛市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创新实践的深入调研,团队深刻认识到司法审判与生态治理深度融合的时代价值。青山村与射箭口村两个典型案例生动诠释了"法治护航生态"的实践路径:一方面,巡回审判工作室与宣教基地的建设创新了法治教育模式,通过案例展示、互动体验、法律咨询等多元形式,将生态法治理念渗透到村民日常生活,真正实现了"润物细无声"的法治浸润;另一方面,"先民后刑"审判机制改革和多部门联动修复机制,突破了传统司法实践中生态修复执行难的困境,通过民事赔偿与刑事处罚的协同推进,既保障了受损生态的及时修复,又彰显了司法温度,为破解"惩治与修复"二元难题提供了制度性范本。
调研中团队深切体会到,生态环境治理需要多维创新:其一,司法能动性需与基层治理相结合,通过设立耕地修复示范基地等司法延伸服务,将审判职能转化为生态治理效能;其二,普法宣传需打破单向输出模式,以法治广场、生态游戏等场景化体验增强公众参与感;其三,生态修复必须构建长效监督机制,通过《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等制度设计,确保修复工程从资金使用到质量验收的全流程监管。这些实践启示团队,新时代环境司法保护既要保持惩治违法行为的司法刚性,更要注重激发公众参与的治理柔性,以"司法利剑+全民护盾"的双重守护,筑牢绿水青山的法治屏障。
2025-03-08 关注: